紅網(wǎng)南岳分站6月21日訊(通訊員 陳斌)“氫氧化鈉確實屬于危險化學品,接下來我們一定按法定的運輸條件,辦好相關運輸手續(xù),備好專用運輸車輛,再將貨物轉運回郴州。”20日,在南岳區(qū)旅游警察大廳,郴州某化工廠相關負責人誠懇地說。
原來,6月17日晚10時,高速交警南岳大隊在s51南岳收費站做日常巡檢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貨運掛車疑似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,立即進行扣押,將貨物封存。隨即將該案移交給旅游警察大隊調查。
18日,南岳旅游警察大隊依法對貨車司機展開詢問及運輸資格證、貨物等檢查。經查實,寧夏籍貨車司機丁某在明知此次運輸貨物為33噸氫氧化鈉,是一種具有強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,在無?;愤\輸資格、無專門押運員和貨車不符合運輸危化品的情況下,仍抱有僥幸心理,從寧夏出發(fā),前往湖南郴州某化工廠,意圖蒙混過關。沒成想,在途徑衡陽市南岳區(qū)境內時被高速交警南岳大隊查獲。
氫氧化鈉俗稱燒堿、火堿,具有強烈刺激和腐蝕性,易溶于水(溶于水時放熱)。粉塵或煙霧會腐蝕人的皮膚,直接接觸會引起灼傷,誤服會造成消化道灼傷,粘膜糜爛、出血和休克。此次33噸氫氧化鈉在違規(guī)運輸過程中,如處理不善發(fā)生泄漏,必將引發(fā)重大安全事故。
目前,根據(jù)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,南岳旅游警察大隊已對違法運輸人丁某依法進行行政處罰,并要求郴州某化工廠按照國家安全規(guī)定,將貨物轉運回郴州。
來源:紅網(wǎng)南岳分站
作者:陳斌
編輯:彭俊
本文為南岳新聞網(wǎng)原創(chuàng)文章,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。
本文鏈接:http://www.vfnrxz.cn/content/2019/06/21/7017148.html